我今天終於收到健保局的核定函,確認我的重大傷病卡通過了,而且終身有效,誇張的是我收到兩封,我以為是警衛投錯信箱,仔細一看,地址是我的沒錯啊!怎麼有另一個人的名字,我猜想一定是健保局的小姐輸入地址的時候弄錯了,想到病患或家屬一定跟我一樣都在等這封信,基於同樣的心情我想應該要打電話去經辦單位跟他們說,結果,小姐竟然要我幫他們寄回去,他們才能再重發一張給對方,有沒有誇張啊?我要自己付郵資還要跑郵局,我也是不能出門的人,他們難道沒有辦法自己直接重寄一張給對方嗎?真的很離譜!現在網路這麼發達,難道沒有比較科技的方法?唉… 我真的是啞口無言…
記得去年我在馬偕被診斷出來克隆氏症的時候,也是跑了一趟健保局,當場就遇到一個爸爸,應該是替他的孩子來辦重大傷病卡,聽他講的內容孩子應該在住院中,結果因為資料不齊他已經不知道跑了幾趟,當場就發飆了,他說我們又不是希罕這種東西,我的孩子在醫院,你們要的東西都不一次講清楚,我已經跑好幾趟了,看到他這樣我真覺得政府單位應該要檢討,會來辦重大傷病卡的人都不是生普通的病,這樣刁難人家也是很糟糕,去年我申請,健保局也是不採信馬偕的診斷,直到今年我到台大以後,也是經過好幾個月的治療才申請,幸運的通過了!因為健保局對這種疾病的認知,要求要經過好幾個月的觀察才可以,唉… 希望他們可以更重視克隆氏症的病患,只因為少數我們就得自費打復邁,類風濕性關節炎和紅斑性狼瘡就可以給付,希望經過醫生們的努力,未來可以通過!